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12月3日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实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冬季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单位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意识,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并落实校园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季报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
三、突出重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负责的安全重点区域定期进行排查,包括学生宿舍、教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图书馆、体育馆、艺术中心等场所,危险品库房、配电室、锅炉房、贵重物品存放地,水电设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存放地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解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定期参加安全讲座,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情况(附件1)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到逸夫楼B507学校保卫处办公室(联系人:赵赓,联系电话:7171990)。
学校将于12月28日起,组织专项安全工作巡查督查。
保 卫 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