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应急指挥中心监控查询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提高利用效率,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护广大师生的隐私,现对视频监控录像查询使用审批流程规定如下:
1.湖南文理学院应急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系统旨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视频监控录像为专属内部使用文件,任何人不得无故私自查询、拍摄或下载。
2.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校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后的线索排查及视频证据保全,因当事人遗失或保管不善等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物品遗失、或属民事纠纷范畴的事件,本视频监控系统无查询义务,原则上不提供查询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查询的,需通过保卫部负责人审批。
3.监控视频查询必须提供明确的监控点位和发案时段,需要查阅监控时段超过15日,除案件办理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并亲自查阅,否则不予查阅。视频监控须由保卫部专人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案情紧急的重、特大案件,经保卫部负责人同意后,可安排在其他时间查阅。
4.《湖南文理学院监控查询申请表》须先由保卫部安全管理科根据案件情况提出意见(事件处理登记备案),报保卫部负责人签字审批,监控查询结果由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据实填写并管理存档。
5.学生查询监控录像需由本院老师或辅导员陪同。
6.公安机关来处理查询案件线索的,办案人需凭公安机关介绍信及警官证履行登记手续后,经保卫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查询。
湖南文理学院保卫部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