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

类别: 通知公告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8/03/21

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安全、优雅、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党委会会议决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落实新时代安全思想,贯彻省、市、区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校园综合治理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平安高校”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学校目前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校园及周边的各类顽症,全力打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以崭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迎接学校60华诞的到来。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现教中心、保卫处、离退处、工会、相关单位部门参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摸底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校属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及有关联的其他人员知晓,支持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摸排查找本单位的各种问题、隐患,特别是做好有关人员的搬离工作。

2.自我整改阶段。从宣传发动至4月22日,校属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所有整治重点要按方案要求,落实整改到位。

3.学校检查整改阶段。从4月23日开始,学校将联合公安、城管、工商、卫生、城建等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整治重点及措施

1.违规居住。学校建筑物及教工宿舍区的楼梯间、杂物间、地下室,平房等处住人,违规堆放杂物、生火做饭、私拉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水管的。

整改措施:由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学校收回所有公有住房使用权。危房、乱搭建筑拆除。经评估可以居住人员的房屋待后勤处统一维修,安装水、电,确保安全后,学校统一分配给聘用人员。个人住房由房屋所有者所在部门监督,个人负责整改。坚决杜绝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2.违规改建。校园内违规改建、私搭乱建的房屋、杂物间。

整改措施:公有房屋由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牵头对违规改建、搭建的商铺、门面进行整改、拆除;个人住房由房屋所有者所在部门监督,个人负责整改,不具备条件的关闭。商铺、门面内严禁人员居住、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3.违规经营。校园内不具备条件经营的、超范围经营的;私人房屋、杂物间出租,改变房屋属性从事经营活动的,影响他人,造成邻里矛盾的。

整改措施:私人住房由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牵头、学校经营户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食堂由后勤处牵头、流动摊贩由保卫处牵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

4.违规养殖。学校内养鸡、养鸟、养狗等,邻里矛盾突出的。

整改措施: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告示全校,保卫处、后勤处和涉及违规养殖人员所在单位共同监督,当事人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学校组织公安、工商、城管、卫生及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

5.消防通道不畅。教学楼、实验楼、家属区消防通道被杂物、汽车阻塞,有的通道违规上锁,造成消防通道不畅的。

整改措施: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个人配合,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清理整顿。

6.食品安全。食堂、小摊主经营饮食、食品的。

整改措施:由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牵头,联系市、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经营户进行整改、取缔。

7.楼顶管理。建筑物楼顶无门、无锁,损坏,被私人利用的。

整改措施:由后勤处统一维修,学校再落实相关单位管理。

8.公共设施年久失修。

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自查后上报,后勤处统一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9.私拉、乱拉电线的。

整改措施:由各单位清查上报,后勤处维修整改,规范管理。

10.值班室人员管理。

整改措施:由学校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水电安装由后勤处负责。值班室仅限值班人员居住,严禁家庭式居住。不得存放与值班无关的物品,严禁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11.校内外来居住人员管理。

整改措施:由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确定房屋所属,房主上报外来人员信息,保卫处负责登记外来居住人员基本信息,查验相关证件。手续不齐者予以取缔。

12.校内外来车辆管理。

整改措施:校园坚持“外来车辆,非请莫入”的原则,严禁经营车辆(包括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未经许可的自行车及其他认定车辆)未经许可进入校园。由保卫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安公司牵头清理整顿。学生原则上不得带车辆入校,学工部负责学生管理。

13.校园围墙管理。

整改措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攀爬、穿越学校围墙。保卫处、保安公司负责巡查。学工部、教学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

其他问题由维稳、综治工作小组研究解决。

五、几点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校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部门负责人即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专门力量,指派专人负责制度、台账、宣传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广泛动员师生员工支持参与,营造良好的环境治理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校属各单位要确实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所属楼栋、房间安全责任人,并上报保卫处(见附件)。学校教职员工要主动做好亲人、友人的搬离工作。

3.抓实工作重点。校属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居安思危,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

4.强化工作考核。学校将此次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对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减综治绩效,并视情节严重和责任情况,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

      湖南文理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