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高校”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12月15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7年12月20日
二、督查对象:校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龚卫明 李红革 刘春晖
成 员: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新校区生环楼以北
校领导:龚卫明
召集人:陈晚清 记录人:韩 瑶
成 员:戴 军 熊丽霞 刘安吾 余清明 李 明
第二组:新校区生环楼以南
校领导:李红革
召集人:马雨林 记录人:曾凡东
成 员:熊青平 郭杰荣 唐会智 文志勇 张少波
第三组:老校区
校领导:刘春晖
召集人:孔 健 记录人:蔡新义
成 员:黄志坚 陈顺清 田正友 肖 杰 肖杰平
五、督查范围
第一组:生环楼以北
1.土机楼(受检单位:土建学院、机械学院)
2.图书馆(受检单位:图书馆)
3.逸夫楼(受检单位:各职能部门)
4.艺术中心(受检单位:现代教育中心)
5.东附楼(受检单位:国际学院、资旅学院)
6.西附楼(受检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7.学生公寓9栋10栋11栋12栋13栋15栋16栋及周边经营场所(受检单位:相关教学院、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
8.留学生公寓楼(受检单位:国际交流处)
9.第五食堂、澡堂及周边(受检单位:后勤处)
10.工厂、生物园(受检单位:机械学院、生环学院)
11.其他
第二组:生环楼以南
1.第三综合实验楼(受检单位:生科学院、计算机学院、电气学院)
2.第二综合实验楼(受检单位:现代教育中心、教务处)
3.第三教学楼(受检单位:法学院、数计学院、文史学院)
4.音美楼A、B、C栋(受检单位艺术传媒学院、美术学院、教务处、现教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5.后勤处平房(受检单位:后勤处)
6.体育学院及周边(受检单位:体育学院)
7.学生公寓20舍3舍4舍5舍6舍7舍8舍14舍及学生公寓周边门面(受检单位:相关学院、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
8.第三食堂、澡堂,第四食堂及周边(受检单位:后勤处)
9.其他
第三组:老校区
1.老校区南门卫及周边(受检单位:保卫处、资产经营公司)
2.第一综合试验楼、第一办公楼、化学药品仓库(受检单位: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相关部门)
3.第一教学楼及船型楼(受检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师范学院、芙蓉学院、现教中心等)
4.第二办公楼(受检单位:芙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范学院、工会、后勤处等)
5.第二教学楼(受检单位:外国语学院、物电学院)
6.学校水电中心、配电房及周边(受检单位:后勤处)
7.家属区1---19栋(受检单位:校建处、学校工会、离退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
8.学校车队(受检单位:党政办)
9.第一食堂及周边(受检单位:后勤处)
10.离退处(受检单位:离退处)。
11.老工会大楼(受检单位:资产经营公司、工会等)
12.学生公寓2栋17栋18栋19栋及青年公寓楼(受检单位:师范学院、芙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单位)
13.湖南文理学院幼儿园(受检单位:后勤处)
14.其他
六、督查主要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2.楼梯间、杂物间、储物间等是否堆放杂物,是否不适合人员居住,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等。
3.建筑物及其屋顶、设施、设备、活动场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乱搭乱建,违规经营、出租,违规种植养殖喂养等,并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5.是否存在脏、乱、差。
6.安防设施是否到位。
7.单位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责任人是否到位,排查台账是否完整,整改措施是否有力。
8.其他问题、隐患。
七、督查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督查时必
须到场,单位安全员参加,打开所以房间,一道参与检查,并接受整改通知。
2.做好宣传。各单位要做好安全宣传,人人参与,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3.强化重点。学生宿舍、食堂与电线电路、实验室、图书馆、教学体育设施、建筑物、安防设施、财务、档案等学工部、后勤处、实设处、图书馆、教务处、校建处、保卫处、财务处、党政办等还要分别组织专项检查。
4.建好台账。督查组要认真履职,检查不留死角,全覆盖。登记要详实,问题要准确,台账要清晰。并发放整改通知书。
5.严格追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问题单位、领导和个人实施追责。
湖南文理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